【纠纷】车险续期 差几天保费多了1500元
有车族都知道,车险快将到期时得续保。可是,杭州人陈女士这么做时却发现,自己的保险费,比她预料的多了1500元。这是怎么回事?
只出了2次事故,保险费却涨了
2009年9月28日,陈女士购买了一辆奥迪A4L,并于当天在中国人保购买了一份车险。买车第一年,吴女士开车出过两次事故,其中一次是在当年11月,陈女士开车不小心刮擦到了墙壁,定损金额为600元。
2010年9月,陈女士首份车险到期,她在中国人保续保了一份车险。2011年,陈女士开车出过两次事故,一次是在2011年2月,赔了6000多元;另一次是在2011年9月,赔了2000多元。
今年9月,陈女士的车险再次到期。可是,当她找到保险公司,准备又一次续保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保险费从4000多涨到了6000多元,多了1500元。找保险公司一查记录才知道,上一年,我的车出了3次事故,因此商业险7折的优惠被取消,保费一下子上去了。”
众所周知,现在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采用“费率浮动”条款一旦上一年度事故数量在2次以上,来年商业险优惠取消,保费就会大幅上涨。因此,“2次事故”可以说是保费浮动的临界点。可是,买车两年,陈女士明明都只出了2次事故,为什么保险公司的记录上是3次呢?
保险公司表示,结果无法更改
前两天,陈女士把事故清单打印出来,终于发现问题出在2009年11月的那次事故上。“定损金额只有600元,事故不大。当时,一些懂行的老司机告诉我,可以把理赔缓一缓,看全年的事故总数有没有超过2次,再决定要不要去赔偿。”
陈女士清楚地记得,2010年9月20日,她把这起事故的理赔资料交给了自己的保险员。”因为正好要买第二年的保险,保险员主要提出来,要帮我理赔那次600元的事故。想想正好可以少跑一趟,我就答应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理赔的事故,被记到了第二年。而这一切,我直到准备办理第三年保险的时候才知道。”
陈女士曾多次打电话给中国人保,希望将这一起“发生在错误时间”的事故修正过来。可是,保险公司拒绝了她的要求。“我被告知,结果已经无法更改了。”更要命的是,由于数据联网,无论陈女士询问哪家保险公司,查到的事故记录都是3次。“太不公平了,明明是保险公司的失误,凭什么要我来承担?”陈女士很气愤。
买车险的时间点有讲究
接到投诉后,记者联系上了中国人保杭州分公司。随后,记者收到了该公司客服部杨经理的回复。“陈女士第二年的保险,是在2010年9月20日购买的。可是,直到2010年10月底初,我们才收到了客户对于那次600元事故的理赔请求。”杨经理解释,中国人保在界定事故时间时,一般以”理赔结案时间”作为标准。“如果理赔资料早几天交进来,这起事故就不会被算在第二年了。”
可是,照陈女士的说法,早在9月20日,她就把理赔资料交给了保险员。为什么直到10月初,保险公司才收到呢?陈女士认为,保险员有责任。可是保险员却说,当时是向车主解释清楚的,得到她的同意才去理赔的。时间过去了这么久,空口无凭,保险员究竟有没有解释清楚,已经很难界定了。不过,以保险业内资深人士看来,目前买车险,有关“索赔时间”的纠纷不少。陈女士的事例,对普通车主也有借鉴意义。
只出了2次事故,保险费却涨了
2009年9月28日,陈女士购买了一辆奥迪A4L,并于当天在中国人保购买了一份车险。买车第一年,吴女士开车出过两次事故,其中一次是在当年11月,陈女士开车不小心刮擦到了墙壁,定损金额为600元。
2010年9月,陈女士首份车险到期,她在中国人保续保了一份车险。2011年,陈女士开车出过两次事故,一次是在2011年2月,赔了6000多元;另一次是在2011年9月,赔了2000多元。
今年9月,陈女士的车险再次到期。可是,当她找到保险公司,准备又一次续保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保险费从4000多涨到了6000多元,多了1500元。找保险公司一查记录才知道,上一年,我的车出了3次事故,因此商业险7折的优惠被取消,保费一下子上去了。”
众所周知,现在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采用“费率浮动”条款一旦上一年度事故数量在2次以上,来年商业险优惠取消,保费就会大幅上涨。因此,“2次事故”可以说是保费浮动的临界点。可是,买车两年,陈女士明明都只出了2次事故,为什么保险公司的记录上是3次呢?
保险公司表示,结果无法更改
前两天,陈女士把事故清单打印出来,终于发现问题出在2009年11月的那次事故上。“定损金额只有600元,事故不大。当时,一些懂行的老司机告诉我,可以把理赔缓一缓,看全年的事故总数有没有超过2次,再决定要不要去赔偿。”
陈女士清楚地记得,2010年9月20日,她把这起事故的理赔资料交给了自己的保险员。”因为正好要买第二年的保险,保险员主要提出来,要帮我理赔那次600元的事故。想想正好可以少跑一趟,我就答应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理赔的事故,被记到了第二年。而这一切,我直到准备办理第三年保险的时候才知道。”
陈女士曾多次打电话给中国人保,希望将这一起“发生在错误时间”的事故修正过来。可是,保险公司拒绝了她的要求。“我被告知,结果已经无法更改了。”更要命的是,由于数据联网,无论陈女士询问哪家保险公司,查到的事故记录都是3次。“太不公平了,明明是保险公司的失误,凭什么要我来承担?”陈女士很气愤。
买车险的时间点有讲究
接到投诉后,记者联系上了中国人保杭州分公司。随后,记者收到了该公司客服部杨经理的回复。“陈女士第二年的保险,是在2010年9月20日购买的。可是,直到2010年10月底初,我们才收到了客户对于那次600元事故的理赔请求。”杨经理解释,中国人保在界定事故时间时,一般以”理赔结案时间”作为标准。“如果理赔资料早几天交进来,这起事故就不会被算在第二年了。”
可是,照陈女士的说法,早在9月20日,她就把理赔资料交给了保险员。为什么直到10月初,保险公司才收到呢?陈女士认为,保险员有责任。可是保险员却说,当时是向车主解释清楚的,得到她的同意才去理赔的。时间过去了这么久,空口无凭,保险员究竟有没有解释清楚,已经很难界定了。不过,以保险业内资深人士看来,目前买车险,有关“索赔时间”的纠纷不少。陈女士的事例,对普通车主也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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