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国十条下周或出台 拥堵费最早明年开征
国家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 丁焰
[腾讯汽车(微博)原创报道]继9月初《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发布之后,北京将征收拥堵费被推至舆论漩涡?“什么时候收,怎么收?”成为公众质疑焦点。昨日下午,在2013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空气污染与行业机遇”分论坛现场,国家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在接受腾讯汽车采访时表示,我国大气行动计划(俗称“国十条”)或将在下周出台。随后针对目前有媒体报道“拥堵费细则将于下周出台”的报道,丁焰独家回应腾讯汽车称,下周或将出台的是“国十条”,不是拥堵费细则。他表示拥堵费细则目前只是一个概念,真正出台方案最早也在明年。
大气“国十条”与交通拥堵费的混读
今年8月9日媒体报道由环保部牵头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等多个部委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国十条”)获得国务院原则性通过,条例对各省市降低PM2.5浓度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地缓解空气质量。
随后9月3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重点任务包括研究制定征收拥堵费政策、完善小客车限行政策、2016年推新排放标准等。
丁焰对腾讯汽车解释道,大气“国十条”与目前媒体热议的交通拥堵费其实是两件事情。
“先是由国家发布大气‘国十条’,规定全国各地空气的治理方案。随后由北京地区开始施行,北京市政府再根据大气‘国十条’制定自己的大气清洁计划,即《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丁焰解释道,“下周或将发布的是大气‘国十条’,而非包含交通拥堵费的北京市行动计划。”
“大气‘国十条’中没有任何关于交通拥堵费的描述或者解释?”腾讯汽车追问道。
“对!”丁焰回答,他表示大气“国十条”中有提到缓解城市空气以及交通状况,但是没有提及征收交通拥堵费。
交通拥堵费目前只是概念 最早明年出台方案
自《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发布之后,征收交通拥堵费一直触动公众神经,媒体对征收时间表穷追不舍,而官方则对此一直三缄其口。
昨日下午在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论坛现场,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透露,国家空气行动计划将于下周公布。“北京2013到2017年的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解已经提前公布了,北京的任务是最重的。要逐步提高车辆使用成本,这后面还会研究一些东西,燃油排污费都是有可能的。”
丁焰对腾讯汽车解释道,虽然目前大气“国十条”方案即将出台,但是这只是国家层面的大方向政策,各市还需要根据本市情况制定相应的空气清洁计划。
目前,“国十条”计划首先由北京开始施行,随后全国同步执行。但包括征收拥堵费在内的市级实施细则将由北京市的环保局以及交通委联合发布。据他所知,该方案目前还只是停留在概念阶段,最早也得等到明年。
拥堵费或划定闭合区域征收 执行需破两大难题
虽然交通拥堵费的话题热度一直居高不下,但是实施方案以及细则一直不见踪影。此前有专家分析,北京实施交通拥堵费可以采用“画圈”或者“分段”方式收取,即市民开车进入核心区域,通过设置的“关口”时就必须缴纳费用。
还有业内人士建议可采用分段动态收费措施,即将拥堵道路分成若干段,按交通拥堵程度收费。
对此,丁焰预计北京将通过划定区域的方式来进行征收,而且肯定是一个闭合区域,进入该区域的车将征收交通拥堵费。在北京八个主城区里面,常年污染物超标的区域一定要优先控制。农展馆、车公庄高污染的地方,常年超标。
届时,北京政府重点需要破解两大难题:首先是区域的划定,如何划区域,之前就居住在此区域的居民怎么安置。对于交通特别拥堵以及空气差的区域如何控制等;其次是管理问题,北京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比较复杂,当涉及一些敏感因素时候该怎么处理等。
北京交通委下属机构官员被“围攻” 拥堵费备受争议
昨日下午在“城市限购与交通拥堵的解决方案”分论坛现场,嘉宾以及媒体为“征收交通拥堵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口舌大战。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被“舆论围攻”。
首先是台下一位嘉宾询问郭继孚交通拥堵费征收时间,郭继孚虽没有回答出具体时间表,但对征收拥堵费的必要性做了一番详细陈述;随后美国汽车研究中心总裁Jay Baron博士质疑:“收来拥堵费做什么?”紧接着媒体又追问新能源汽车是否也将纳入限行限购行列;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点击查看最新人物消息)则在现场陈述了一句:“不让别人开车。”
自出台之日起,交通拥堵费就一直备受争议,黑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赵瑞政评价称:不去认真研究造成交通拥堵的深层原因,就试图通过收费来治堵,这不但是一种典型的“懒政思维”,还会加剧社会不公;北京市民陶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私家车主在购车和用车过程中已支付了购置税、车船税、燃油费、停车费等高额的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城市建设、交通管理的费用。如今若再征收拥堵费,不但很难有效治堵,甚至有横征暴敛之嫌。